今日头条“偷条”性质不改 价值观有问题是其原罪

关注 | 2017-10-23 13:59:20
时间:2017-10-23 13:59:20   /   来源: 中国动漫产业      /   点击数:()

一向标榜自己“不生产内容、只是内容搬运工”的今日头条,再次因为版权问题惹祸上身——10月20日,优米网创始人王利芬连发数条微博“炮轰”今日头条,抨击其“用任何内容都如进入无人之境”、“没有任何版权观念”。

王利芬痛斥今日头条“没有任何版权观念”

从王利芬微博中的截图可以看出,在今日头条的视频频道中,出现了多个优米网制作的视频,内容涉及雷军、冯仑、史玉柱、王石等人的访谈。这些视频都已经打上西瓜视频标识。王利芬表示,这些是优米独家付费内容,就这样天天为今日头条引流,这还只是这几天的一小部分。

王利芬愤怒地说,我从没见过一个视频公司有如此牛,它用任何内容都如进入无人之境,信手拈来毫不费力,无需自己生产也没有任何版权观念。“有了大数据和算法推荐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把人家内容上个图标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吗?这是科技的进步还是堕落啊?这还是要保护知识产权的中国吗?”

王利芬的“炮轰”显然引起不少业内人士的共鸣。微博认证为“中南影业CEO”、曾任凤凰卫视执行台长及搜狐总编辑的刘春转发王利芬的微博,并不无鄙夷地戏谑今日头条说:“我们不生产内容,我们只负责搬运。哼!”很多网友评论说,“今日头条真的是很无耻啊,各种抓取”,“今日偷条”,“中国最不要脸的媒体就是今日头条啦,自己没有任何原创内容,新闻都是直接照搬别家的,钱真好赚。”

今日头条因侵权引发百余官司 网友称其为“偷”条

事实上,这已远非今日头条第一次因版权问题遭到责难。

前不久,腾讯、搜狐相继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今年5月,南方日报发布反侵权公告(第一期)也将矛头指向了今日头条,明确指出2016年至今,“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南方日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对其侵权行为南方日报进行了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应侵权责任的权利。

2016年11月,今日头条就被凤凰新闻以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的部分行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当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有违基本商业道德的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

2014年以来,先后有新京报、广州日报、长沙晚报、燕赵都市报、湖北日报等传媒发表声明、社论等谴责今日头条侵犯版权,甚至将其诉诸法庭。据报道,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对此有网友表示,看来今日头条基本把所有的都转过了,以后不如叫今日“偷”条吧。

拥有强大实力的媒体和网站尚且难遏被“偷”,自媒体更是防不胜防。

网友“Tracy崔西”说,自己在天涯发了个帖子,盘点演员们的最丑造型,然后天涯er告诉我帖子被今日头条抄袭了,一字未改啊!我真是不服不行啊!EXM?难道不是应该你在转载前先联系我吗??????你特么钱都到账了,当然不管别人投诉不投诉你了!

知乎网友“captain嫣”说,自己写了篇《我终于卸载了英雄联盟》发在了简书首页,很快就被人发到了今日头条。自己向近今日头条投诉居然失败。

业内人士指出,今日头条囿于自身模式问题,侵权问题是其自诞生之日就带着的原罪。法律界人士认为,从本质上讲,未经授权抓取网站信息作为自己产品中的内容供用户阅读,仍属于直接侵权行为,不适用“避风港原则”。今日头条不生产新闻资讯,擅自转载未经授权的媒体文章和自媒体作品,均构成侵权。

有路可走但头条却无诚意解决侵权问题

对于今日头条这种原罪,并不是没有解决途径。一个鲜明的对比就是,Google、百度等搜索巨头抓取内容的做法,就在流量和版权之间找到了很好的平衡。

业内人士表示,比如跳转、广告分成等办法,都可以让今日头条跳出目前的版权牢笼。可这也意味着,把流量和利润分享给内容提供方。但这对目前正在一心把财报做好看、维持投资方信心的今日头条来说,无疑是心头割肉。

所以,尽管今日头条意识到版权问题带来的致命威胁,却迟迟没有决心和诚意加以解决。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今日头条宣称自己要做原创,签约一大批自媒体, 实际上在签约之时,到处都是坑——比如用户注册协议的内容非常夸张,对于自媒体作者来说“无路可走”。知乎上某用户就曾细细分析今日头条的注册协议,发现处处都是“坑”,正因如此,该用户并未答应与头条签订协议。

看来之前闹得轰轰烈烈的从知乎上挖人的事件,估计也就是今日头条的一种炒作吧。或许是由于签约自媒体成本太高,又或许是其他什么原因,可能在今日头条看来,版权问题都不是事儿,先玩儿“拿来主义”反正又快又省钱。

市场正规化,竞争对手包抄,今日头条发展不容乐观

然而,事情真的像今日头条想的那么美好吗?未必。

一方面,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对知识版权越来越重视及规范化,今日头条之后想要做简单的免费搬运没有那么容易了。在2017年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第二期)上,中央电视台版权和法律事务室主任郑直就明确表示,新闻作品是有版权的,简单的事实是不受保护的,但是基于事实的加工、创作是受保护的。同时,新闻作品也是非常重要的资产,转载新闻一定要有授权,要付费、按照规定来使用,这样更利于规范传播,也有利于国家对于新闻的管理。

另一方面,今日头条自媒体阵地稍显弱势,且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单一,极易复制。就拿自媒体来说,知乎、百度百家号、微信KOL等阵地早已十分成熟,腾讯企鹅号、阿里大鱼号等伴随天然的流量优势也在不断壮大;而在模式方面,类似天天快报、Zaker、一点资讯等也在异军突起……

前有越来越规范化的版权保护政策,后有群狼环伺,而今日头条自身又频频曝出低俗内容、销售威胁客户等丑闻,未来的日子对于今日头条来说并不好过。事实上,在倡导“合作共赢”的现代社会,今日头条这种“损人利己”型的价值观已是格格不入。只有尽快端正观念、扭转模式,建立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经营模式,今日头条才有可能走得下去。来源:中国动漫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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